男癡纏5年 法院裁定不准騷擾
瘋狂騷擾黃女的李家瑋。(記者余衡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8歲男子李家瑋5年來跟蹤黃姓前女友的雙胞胎姊姊,讓黃姊瀕臨崩潰,黃女的妹妹因此向新北地院申請暫時保護令,法院昨已裁准,法院認為,李男與黃女妹妹原本是男女朋友,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的家庭成員,並禁止李男對其前女友有身體跟精神上侵害,或騷擾、跟蹤與通信,也禁止他騷擾黃女妹妹的住宅、辦公室等處所。
至於備受困擾的黃女本人,由於她與李男並非男女朋友關係,法院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一項規定「禁止相對人對於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將效力擴及李男前女友胞姊黃女,也因此,李男也被禁止對黃女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若違反保護令,可依同法61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