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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身替邱和順喊冤 退休警:當初有聽到慘叫聲

司改會9日舉行「邱和順案聲請再審記者會」,邀請曾押解邱和順警詢的刑警B(中)到場說明當年所見聞。(記者方賓照攝)

司改會9日舉行「邱和順案聲請再審記者會」,邀請曾押解邱和順警詢的刑警B(中)到場說明當年所見聞。(記者方賓照攝)

2015/06/09 11:3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國際特赦組織、民間司改會等民團,上午10點到法務部前為邱和順案開記者會,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退休刑警吳先生現身,公開說明邱是冤枉的,當初邱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他雖沒親眼看到刑求,但聽到邱慘叫聲,他不忍邱可能遭槍決,才決定出面替邱喊冤,未來如法院傳訊他,他願意出庭作證。

邱和順案另兩名被告林坤明和林信純也到場喊冤,並感謝退休刑警出面還他們清白;司改會指出,另位曾參與辦案的新竹退休刑警小隊長,也指邱案是冤獄,但記者會未到場。

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指出,本案是罕見有警方出面替被告喊冤案件,邱4年前獲判死刑定讞,隔天司改會就接到這位退休警察電話,司改會瞭解他承辦本案經過後,陳請監察院介入調查,監察院102與103年連續作出二份邱案調查報告,皆指本案疑點不少,檢察總長也認為退休警的證詞是新事實新證據,司改會上午據以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唐博偉指出,目前已有兩員警證實邱遭酷刑認罪,根據國際公約,刑求自白沒有證據力。

邱和順為纏訟達27年的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主謀,最高法院100年7月28日審結,判決邱和順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將執行一個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判處17年徒刑確定,邱和順的同居人吳淑貞獲判10年確定。

高院更十一審合議庭認為邱和順惡性重大,「除處以極刑外,已無求其生之可能」,遂判死刑,並獲最高法院認同,邱和順所涉陸正案,歷經14次審判,從一審到三審,審理法官達99人次,都判死刑。

歷審判決指出,邱和順等人被控於76年12月21日傍晚6點多,在新竹市北大路擄走從聯美補習班下課的10歲學童陸正,殺害後棄屍苗栗縣竹南崎頂海邊,再向陸正家屬勒贖100萬元得逞。

邱和順等人殺害陸正之前,在同年11月24日,將任職於國泰人壽竹南營業處、私下經營大家樂的柯洪玉蘭約出見面,索討50萬元不成後殺害分屍,棄屍在苗栗縣竹南鎮輝煌牧場旁懸崖,再朋分柯女皮包內的現金13萬元。

陸正案、柯洪玉蘭案都是「無頭公案」,柯女被邱和順等人分屍後,一直找不回頭部,陸正的遺體則迄今未尋獲。

舞團表演重現當年刑求邱和順情形。(記者方賓照攝)

舞團表演重現當年刑求邱和順情形。(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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