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偷電! 報案被恐嚇毀損公物
李姓男子指出,他發現被萬華分局偷接電後,將偷接的線剪掉並去報案,沒想到員警卻對他說,如果把事情鬧大,就要反告他毀損公物。(圖擷取自三立)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被警察局偷電去報案,竟被員警恐嚇要告毀損公物!開當鋪的李姓男子指出,他發現被萬華分局偷接電後,立刻將偷接的線剪掉並前往警局報案,沒想到員警卻對他說,如果把事情鬧大,就要反告他毀損公物,還把他帶到警局做5小時的筆錄,事情曝光後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孫福佐澄清,這不是恐嚇。
《三立》新聞報導,李男透露,電表燒掉才發現被萬華分局偷接電長達5年,先前只覺得電費不知為何貴得嚇人?早上9點開店,晚上6點多就關店離開,但兩個月居然要4萬多元的電費。原來李男被樓上住戶以及萬華分局偷接電,他發現後立刻將線剪掉。
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孫福佐對此指出,他認為警局的東西被李男破壞了,當下只是想說「你怎麼弄壞了」,沒有恐嚇的問題。孫福佐強調,台電方面和警局收錢後,也和李男收錢,等於收了兩次錢。
面對孫福佐的回應,李男相當無奈,他認為民眾管不到台電,只是覺得「為何公家用電,卻是民宅付錢,事後還想脅迫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