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元超商買報紙 偷吃30元鮪魚三明治
2015/05/28 20:4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從事資源回收的鄭姓男子喜歡吃三明治,今年初他到位在台北車站附近的超商,先花10元買1份報紙,再將報紙對折,把價值30元的鮪魚三明治藏在報紙中,趁店員不注意時偷吃,卻不知店員早就注意到他行跡鬼祟,在他吃完走出店外時,將他攔下報警,鄭男辯稱身上有錢忘了結帳,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以竊盜罪將他起訴。
今年初,有多次竊盜前科的鄭男到超商買報紙,付錢後就拿著報紙在4度C的開架式冰箱旁閒晃,眼神不自然地亂飄,引起店員注意,鄭男以為付帳後就能降低店員的警覺心,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偷偷將鮪魚三明治夾在報紙中。
鄭男拿了三明治後沒立即離開超商,反而坐在超商內的椅子上悠哉閱報,並以斜眼偷偷觀察店員動態,趁店員沒在看他時,偷咬一口三明治,就這樣戰戰兢兢地將沒付錢的三明治吃乾抹淨。
店員發現他將三明治吃完後,若無其事地拿著報紙走出店外,立即將他攔下報警逮人,鄭男承認有吃三明治,卻辯稱「我身上有錢啊,只是忘了付錢!」但店員指證,鄭男發現有人在看他,就假裝看報紙,直到以為沒人注意才偷吃。
檢方調查,鄭男偷吃三明治的過程全被超商監視器錄下,且店員也留意他多時,確認他沒付錢走出店外,考量他有多次竊盜前科,所以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