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東移案6/18宣判 環團籲重啟環評
南鐵東移環評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訂下月 18日宣判,自救會在法庭外訴求應重啟環評。(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南鐵路東移環評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進行言詞辯論,自救會律師主張,本案環評是根據「85年台南鐵路地下化計劃」通過,但現在卻是依98年行政院通過南鐵東移案,而擴大徵收土地逾10倍之多,影響300多戶居民,卻不進行完整環評,而以「環境差異分析」來敷衍,有重大瑕疵,應重啟環評,環保署、鐵路改造工程局律師稱,此案已針對水質、環境做出調查報告,符合法律規定,已訂下月18日宣判。
今日庭訊,除了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外,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會、大埔案、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等團體成員到場聲援,共約50多人,擠滿法庭旁聽席,其中不乏多位東移案相關的6、70歲民眾。
自救會律師簡凱倫表示,不論是中科第三、四期,或者淡北道路的環評案,明顯看出環評對於開發案愈來愈重要和趨於嚴格,當時85年所做的環評,距今快20年了,尤其此東移案大幅擴大徵收土地,影響居民生活、建物、自然環境甚鉅,該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無法取代環評,希望法院撤銷環保署處分,應重做環評。
環保署律師主張,此案和中科第三、四期等案情形不同,並無再進行環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