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裸照破壞對方婚姻情感 情侶雙雙被起訴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女關係一團亂!
台南市丁姓男子與台中市鄭姓女子是認識超過9年的情侶,後來因故分手,不料,去年10月間,丁男於視訊聊天中,趁鄭女裸露下體時偷偷截圖,鄭女則把她持有的丁男自拍下體照片,傳給丁男的女朋友,丁男知道後,也把鄭女自拍的胸部裸照,傳給鄭女的丈夫,雙方都想報復或破壞對方情感與婚姻,台中地檢署快刀斬亂麻,把2人依恐嚇罪與洩漏持有他人秘密罪全部起訴。
起訴書指出,32歲的丁男與25歲的鄭女,是2006年就認識的情侶,2人於去年曾為男女朋友,後來因故分手,不過,雙方交往時,鄭女已結婚,丁男也另有女朋友,去年10月7日時,2人透過電腦視訊聊天,鄭女在鏡頭前裸露下體給丁男觀賞,卻不知丁男偷偷把畫面截圖下來。
起訴書顯示,丁男之前曾自拍自己的下體「大鵰」照片,送給鄭女當紀念品,鄭女卻於去年10月25日,透過電腦視訊,把上述丁男的下體照片,傳給丁男的女朋友,試圖破壞丁男及其女友之間的情感,丁男相當生氣,翌日(26日)把鄭女的裸照,回傳給鄭女,並威脅鄭女「妳想妳的照片(裸照)到處被人看,妳就繼續囂張一點沒關係」。
起訴書指出,丁男恐嚇鄭女之後仍餘怒未消,又把鄭女的裸照1張,傳給鄭女的丈夫,另外,還傳訊息給鄭女的丈夫,指「她(鄭女)不是什麼乾淨的女孩,她喜歡我很久了,才剛跟你在一起,還是一樣跟我持續聯絡,破壞我跟我女友,想要跟我在一起」,試圖破壞鄭女其及丈夫之間的情感與婚姻,不過,檢察官認為這段訊息只傳給鄭女的丈夫,沒有觸犯誹謗罪。
起訴書顯示,丁男與鄭女撕破臉互告,鄭女於偵查時說,丁男威脅要散佈她的裸照,她因此出現憂鬱等狀況,甚至有自殘與自殺等行為,終日惶惶擔心名譽受損,丁男則辯稱他是自我保護,但檢方認為這對男女全都觸法,依據洩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持有他人秘密罪、恐嚇罪嫌起訴丁男,鄭女則依洩漏持有他人秘密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