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有二個不會響」男子持刀傷人換徒刑
2015/05/22 16:2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歐姓男子因持美工刀刺傷素不相識的劉姓男子被逮捕送辦,法官審理時詢問歐男為何傷人,歐男卻回答「錢沒有二個不會響」,態度頗為傲慢,且不見悔意,讓他失去獲得緩刑或輕判換取易科罰金的機會,法官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
歐男1年多前經過屏東市中山公園時疑與劉男互瞪發生口角,歐男竟從包包中拿出美工刀刺傷劉男,警方接獲報案,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查出歐男身分循線逮捕,毆男向檢警供稱是劉男先挑釁並毆打他,才拿出美工刀自衛;但劉男強調並不認識歐男,歐只因看人不順眼,就持刀傷人。
歐男被檢方起訴後,面對法官詢問為何傷人,他卻改口說「錢沒有2個不會響」,意指發生糾紛雙方都有責任,將俗諺「一個銅板敲不響」說成「錢沒有2個不會響」,法官認為他提不出劉男出手打人證據,犯後態度又差,判他1年徒刑。
法界人士認為,傷害罪依法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1000元,情節輕微者通常能獲得輕判易科罰金甚至緩刑,歐男犯後未和被害人和解,傷人後又逞口舌之勇,雖是輕罪卻換來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