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酒醉女友 酒駕男判10年定讞
2015/05/15 13:1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東男子劉進明與同居女友王金妹酒後爭吵,劉某不顧王女醉倒在地,竟開貨車將王女輾斃,最高法院認為,劉某輾壓王女後,因良心發現還想開車回現場查看,人性尚未泯滅,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0年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1月29日傍晚,劉某與王女先在台東縣池上鄉家中喝酒,接著又到李姓友人家續攤喝酒聊天,兩人因細故爭吵,友人勸阻不成,眾人各自散去,劉欲開車載王女離開,王不願上車,又在車外爭吵,王女不勝酒力醉倒車前,劉竟狠心開車輾過王女,王女送醫不治。
花蓮高分院認為,劉雖狠心開車輾壓王女致死,也沒賠償死者家屬,但考量劉經濟狀況不佳,且肇事後還倒車想回現場查看,顯見良心未泯,還不需永久與社會隔離,僅判刑10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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