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自相矛盾 張藥房原地重建露曙光
大埔張藥房原地重建露出曙光。(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張藥房原地重建露曙光!苗栗縣竹南大埔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內政部及苗栗縣政府因「違法拆遷」敗訴,卻又駁回張藥房等4戶「回復原狀並返還土地」的請求,4戶不滿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認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此部分「矛盾」,發回重審。
張藥房的委任律師詹順貴,今早透過妻子林子淩的臉書,發布這個訊息。詹順貴說,剛才收到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09號判決,將原本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僅認為苗栗大埔區段徵收違法而撤銷徵收,而認為苗栗大埔4戶不得請求回復原狀並返還土地的判決,就此部分撤銷發回。
詹順貴表示,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是使其「自始歸於無效」。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既已判決撤銷徵收,即表示有可回復原狀的法律上利益,卻又駁回此部分請求,顯有矛盾。
詹順貴說,最高行政法院並指出,以張藥房為例,依一般經驗法則,鋪成道路,並非不能回復原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客觀上無法返還,尚嫌速斷。
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的遺孀彭秀春,稍早也收到詹順貴的通知,對於此結果,她表示:「讓人感到欣慰,不過距離原地重建的目標,還需再等等。」
「這才是正確的判決!」張森文的兒子張元豪說,當初台中高分院的判決結果,對4戶而言「僅是贏了面子」,卻沒有實質的幫助,如今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讓他們「土地返還」、「原地重建」的訴求露出曙光,也希望「父親在天之靈,保佑家園早日重建」。
律師詹順貴透過妻子林子淩臉書,發布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圖擷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