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圍毆傷人 還阻止救護車急救
21歲陳男因細故和李男發生爭吵,雙方撂人互毆,場面混亂,李男鼻子被打到骨折,頭部多處裂傷。消防隊獲報後救出李男,未料半路竟遇到陳男人馬,阻擋救護車,試圖拖出李男,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前年2月數名男子在古亭國中運動場打群架,其中李姓男子傷重倒地,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另名陳姓男子怒氣未消,竟肉身擋救護車,阻止李男就醫,還夥同友人開車門,試圖拖出李男;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依妨害公務罪判陳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1歲陳男因細故和李男發生爭吵,雙方撂人互毆,場面混亂,李男鼻子被打到骨折,頭部多處裂傷。消防隊獲報後救出李男,未料半路竟遇到陳男人馬,阻擋救護車,試圖拖出李男,幸好路邊有民眾上前勸阻,陳男等人才善罷干休。
陳男被控傷害、教唆傷害等罪,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不過陳男強行阻擋救護車,已觸犯妨害公務罪,遭台北地院判處4月徒刑;至於其餘共犯,則因案發當時未滿18歲,現由少年法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