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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便當噎死 獲賠意外險200萬

2015/04/28 16:5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擔任保全工作的胡姓男子,103年6月3日到賢德醫院洽公,在醫院內吃便當被食物噎住、臉色驟變,經醫院急救仍不治,三商美邦人壽公司質疑「意外」竟未送地檢署相驗,拒絕理賠意外身故200萬元理賠金,家屬不服,法官傳喚當時急救醫師,判決三商美邦人壽敗訴。

判決書指出,擔任保全人員的胡男,89年間起投保三商美邦人壽祥安終身壽險20年期及附加意外險200萬元,103年胡到賢德醫院洽公,午飯時間吃便當,吃一半噎住、臉色大變,經賢德醫院急診室醫師急救仍不治。

三商美邦僅給付家屬人壽理賠金,不願給付意外身故200萬元理賠金,人壽公司認為,如是意外死亡為何沒有報檢察署相驗?且醫師死亡證明書上有記載心肌梗塞、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顯然是疾病引起食物噎住,非屬意外事件。

家屬不滿提起訴訟,法官傳喚急診室醫師,石姓醫師出庭證實,他認定是食物噎到「意外」而窒息,才會死得這麼快,與疾病無關。

法官認為,醫師證稱無法證明死者因糖尿病及高血壓而引發心肌梗塞,死者是食物噎住而窒息死亡屬意外,死者送到他面前食道中已無食物,如有心肌梗塞是較易引發食物噎住,但死者並無心肌梗塞病史。法官認定保險公司意外險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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