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賺吃查某」、「紅毛土路」 判5000元罰金
宜蘭縣游姓婦人罵鄰居「賺吃查某」、「菜園仔」、「紅毛土路」,法官認為觸犯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圖為宜蘭地方法院。(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游姓婦人與鄰居互罵,她用台語罵對方「賺吃查某」、「菜園仔」、「紅毛土路」,法官認為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已觸犯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
游姓婦人(71歲)與陳姓婦人(55歲)是鄰居,雙方因頂樓漏水發生糾紛,1年半前,2人當面槓上,陳婦罵說,「老查某,妳樹底下也沒人要X你」,游婦回罵「紅毛土路」等語,隨後互告。
「賺吃查某」即特種行業女子,「菜園仔」暗指妓女戶,至於「紅毛土路」翻成中文是水泥路面,檢察官查閱台灣大百科全書及媒體報導,指的是從前宜蘭市私娼寮集中地,均屬罵人的話,認定2人都涉公然侮辱罪,將全案偵結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過程中,游、陳原有意和解,最終未取得共識而破局,陳婦遞狀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游婦卻具狀撤回告訴,游事後解釋說,因為年紀大了,又不懂法律,誤填刑事撤回告訴狀後寄到法院,法官審酌既已撤告,陳婦被訴部分,法院不受理。
承審法官認為,游婦罵人「紅毛土路」等語,經過考證,確有貶損之意,考量她坦承犯行,判處5000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