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冒重婚罪 迎娶離婚重症妻獲檢不起訴
2015/04/20 13:27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53歲的李姓男子多年前與葉姓前妻離婚後,在中國迎娶蔣姓女子為妻,但葉女離婚之後身受重病即將辭世,要求與前夫再結連理,盼過世之後能接受孩子的祭拜。李男含淚允諾在病房內簽下結婚證書,葉女了卻心願。李某向移民署申請蔣妻返台時,被查出有重婚之嫌,移送法辦。檢察官認為,李男再婚時適用舊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李男約於民國91年間,與前妻離異,並在中國結識蔣姓女子,兩人在中國登記結婚。但是葉女卻發現自己罹患重症,時日不多,在病房內便向前夫請求,希望死前能夠在嫁入李家,入到李家的牌位,才能夠讓兒子祭拜,免得變成孤魂野鬼。
李男遂請2名證人填寫結婚證書,並且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前妻願望。葉女去年過世前,李男向移民署申請中國籍的蔣妻來台,移民署官員調閱其戶政資料,發現他已有配偶,將李男依涉嫌重婚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