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佔立院案開庭 黃國昌聲請傳喚馬英九作證
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審理318攻佔立法院行動,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右一)、學運領袖林飛帆(左一)及賴品妤(中)等人在庭訊後步出法庭。(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318」太陽花學運攻佔立法院行動,帶頭者黃國昌、陳為廷、林飛帆、魏揚等11人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下午再次開庭,黃國昌當庭聲請傳喚總統馬英九作證,以證明馬英九跨越憲政紅線、縱容行政權凌駕立法權強行通過服貿、以黨領政、毀憲亂政的前提事實是否存在。
11位被告的義務辯護律師團並提出共同書狀,聲請傳喚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了證明立院當晚是否允許警方進入立法院,警方是否合法進入立法院執行公務?
律師團並聲請傳喚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林鴻池作證對質,以證明張慶忠30秒通過服貿送立院院會存查的動作,是國民黨團的決議還是張慶忠的個人決定?在北檢的偵訊筆錄中,張慶忠說是黨團的決定,林鴻池則供稱是張自己的決定,兩人說法矛盾、相反,律師團認為這攸關被告認定馬政府是否以黨領政的重大關鍵,因此除要求兩人作證對質,還要求拷貝2人偵訊影帶,釐清2人偵訊時的陳述是否與筆錄所載相符。
陳為廷今遲到15分鐘才進入法庭。上次開庭,11位被告到庭9人,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學生林楷翔因出國而未到,今天是首次11人全員到齊。林楷翔承認站在立院議場的「椅子山」上丟擲睡袋,但沒有丟員警,且立法院長並未同意警方進入議場驅離,主張警方是違法執行公務。
李惠仁說他是獨立媒體記者,318當晚他是去採訪拍攝,員警喝令他:「你不要拍」,他反問:「為什麼不能拍?」,員警回說:「叫你不要拍就不要拍」,他又問:「我繼續拍會怎樣?你們要把我抓起來嗎?」然後他就被抓起來,被3名員警從立院1樓拖到鎮江街側門, 他雙手雙腳和頭都受傷,才撥員警的帽子要求不要暴力對待記者,警察的帽子就掉了;起訴書中員警指控李「揮右拳攻擊員警的右太陽穴」,李反駁:「我和員警面對面,我的右手要怎麼180度旋轉打到警察的右太陽穴?」
台北地院16日開庭審理318攻佔立法院行動,學運成員陳為廷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
台北地院16日開庭審理318攻佔立法院行動,學運成員林飛帆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
台北地院16日開庭審理318攻佔立法院行動,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
台北地院16日開庭審理318攻佔立法院行動,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