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嘿咻少女 賠25萬仍須判入獄
2015/04/13 13:4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花蓮已婚許姓電焊工,當兵時曾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遭判緩刑,後來又與另名13歲國中女生小芳(化名)到百貨公司樓梯間嘿咻,許辯稱兩情相悅,強調已與家屬25萬元和解,希望再度判緩刑,最高法院認為前案已對許輕判緩刑,這次再犯,顯見毫無悔意,不值得原諒,判刑3年2月確定,許前案緩刑將一併撤銷,須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許某透過網路認識小芳,兩人交往成男女朋友,許去年2月12日在臉書約小芳一起嘿咻獲得同意,兩人隔天一起外出逛街,接著進入花蓮某百貨公司7樓的樓梯間一起嘿咻,後來小芳經常晚歸,同住的姑姑起疑,逼問後才得知小芳已失身。
合議庭認為,許某當兵時就曾與其他少女嘿咻,東窗事發後,花了30萬元和解,一半錢是家人幫忙出的,當時法院考量許初犯,判刑2年、緩刑4年,不料許未記取教訓,這次再度拐騙少女嘿咻,又連累家人出面解決,無法原諒,雖然許有3個小孩要養,當電焊工每月平均薪水只有1萬元,仍須入獄為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