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乙炔燒掉保麗龍廠 小工慘賠743萬元
2015/04/13 13:53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協峰鋼架公司承攬閔勝保麗龍公司的廠房天橋工程,協峰3名員工以乙炔切割鋼樑,不料高溫溶渣火星飄散引燃廠房後方堆置的保麗龍,工廠和原料付之一炬,損失慘重,閔勝公司向協峰求償,法院今天認為工人有疏失,判賠743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受僱於協峰公司的2名鄧姓及1名范姓員工,被公司指派至閔勝保麗龍公司做廠房間的天橋工程。
判決書指出,協峰公司的一名幹部,把3名員工帶到現場施工,並未警告現場堆置保麗龍,不得使用乙炔切割器,後來3人為了切割H型鐵橫樑,結果產生高溫溶渣,經飄散引燃一旁的的保麗龍,整座廠房被燒得面目全非,已無法復原。
判決書說,閔勝根據當初向國稅局申報的財產購買資料向協峰求償1119萬元,但法官再根據其可能販售及庫存原料的數量,認定以743萬6513元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