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趴趴走陳屍芒果園 醫院判賠家屬217萬
屏東迦樂醫院。(記者項程鎮翻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屏東迦樂醫院派鍾姓護士帶孔姓老翁等7位患有思覺失調症病人到枋寮醫院看診,鍾姓護士無暇顧及所有病患,孔姓老翁四處趴趴走,鍾女遍尋不著,孔翁最後因癲癇病發猝死距醫院7公里遠的芒果園,最高法院認定,迦樂醫院有疏失,判決須賠償死者家屬217萬餘元定讞。
判決指出,孔翁曾自殘及拿剪刀要傷害太太及兒子,被強制住院後,98年7月間轉進屏東縣新埤鄉的迦樂醫院治療,同年8月28日醫院派鍾姓副護理長獨自帶孔翁等7名精神病患到枋寮醫院看病,鍾女先帶其他病患前往不同科別就診,讓孔與另名精神病患留置候診區,鍾返回候診區時,孔已不知去向,隔天被發現孔陳屍在離醫院7公里遠的芒果園,四肢遭昆蟲啃食。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採信法醫驗屍報告,認定孔因癲癇病發無人施救死亡,迦樂醫院明知孔無法自理生活,卻疏於照料致死,判決須賠償孔的家屬共217萬5900元,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