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錢撕破臉 女告前男友性侵
2015/04/02 19:4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情侶分手撕破臉!新北市一名30多歲的薛男,遭前女友指控,前年年底薛男以還錢之名,約她至他家拿錢,但她一到前男友家,薛男卻將她強壓在床強吻她,甚至還想強暴她,因她激烈反抗,才未讓對方性侵得逞。
薛男供稱,他欠前女友幾千元,2人分手後每次見面都是談債務問題,未對前女友做出逾矩行為;女子也供稱,是因為薛男不還錢才堅持提告。
新北地檢署調查,2人的LINE通訊內容多在談論該如何解決欠款問題,鮮少提及感情與性侵爭議,加上女子隔了大半年才提告,檢察官因此採信薛男說法,認定薛男罪嫌不足,今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