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黃大煒臉書Po文罵惡鄰挨告 勝訴定讞
藝人黃大煒與趙姓女友兼經紀人Po文指陳姓女鄰居是惡鄰,對方提告求償敗訴。(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歌手黃大煒和趙姓女友不滿鄰居指他女友有傳染病,不能用社區泳池,黃在臉書指控鄰居是「惡鄰」、「不良分子」,遭鄰居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為,黃及女友因對方言論,才在臉書評價對方言行,未毀損對方名譽,判2人免賠確定;至於黃反控鄰居指他有傳染病,一審也判對方免賠,正由高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黃大煒和趙姓女友住北市豪宅,兼任管委會委員的鄰居陳姓女子,認為趙女自稱有皮膚病,仍使用社區游泳池,還以泳池水髒為由,拒繳管理費,黃、趙認為陳散佈不實言論,101年6月間在臉書PO文,抱怨被「惡鄰」騒擾,整棟大樓被「不良分子」吵鬧不得安寧,陳女得知後提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