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學運開庭 黃國昌要求看張慶忠、林鴻池偵訊錄影

    北院審理318攻占立法院行動,傳喚黃國昌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北院審理318攻占立法院行動,傳喚黃國昌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2015/03/25 17:5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攻占立法院,台北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林飛帆等22人,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黃國昌當庭聲請拷貝立委張慶忠、林鴻池在台北地檢署作證時的偵訊影帶光碟,因為2人在筆錄中對於「誰應該為30秒通過服貿一事負責」的說詞完全相反,有必要把偵訊影帶拷貝出來,核對他們的實際陳述內容 。

    黃國昌說,依據北檢所做的證人筆錄,張慶忠、林鴻池對於30秒事件應負責的人,陳述相反,這涉及攻占立法院的整體犯罪事實,所有被告是否欠缺違法性、具有正當性的重要抗辯依據,因此有必要讓被告拷貝偵訊光碟,確認2人的真實陳述,以利答辯時防禦。

    林飛帆他開庭結束後受訪時補充說,「他們2人的供詞其實完全不同,兜不起來30秒的決議,到底是國民黨團做出的決議,還是張慶忠個人做出的決定,兩方說詞兜不攏」,林飛帆雖未聲請複製光碟,但和其他被告一樣,都保留對張、林2人行使對質詰問的權利。

    此外,賴品妤、林楷翔聲請拷貝保六總隊第一大隊長黃惠生、立法院總務處長蔡衛民、宣稱被賴品妤丟背包打傷的黃姓員警3人的偵訊與警詢筆光碟和檢方勘驗筆錄。

    黃國昌的律師高涌誠還聲請拷貝卷外所附、未列為起訴證據的所有現場影像光碟,包括警方蒐證影帶、路口監視器畫面、媒體與現場人士拍攝的影帶與照片,「檢察官看過卻不拿出來,我們被告都還沒看過,應該給我們看,以利舉證辯護」。

    公訴檢察官建議法官若要裁准,應當曉諭當事人只能在訴訟審判中使用影片。合議庭將待評議再決定是否裁准,定4月16日再開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