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開應召站拉妹妹下海被起訴
2015/03/23 14:3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4歲男子周明峰,與年輕女友「QQ」成立「藍天經紀公司」,應徵未成年少女「娃娃」,及「QQ」的親妹妹「小迪」加入陪酒、賣淫行業,姐姐「QQ」對「小迪」說工廠賺不了什麼錢!周嫌與「QQ」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社會局輔導高險家庭得知「娃娃」有疑似賣淫事件,通報市警局婦幼隊,偵查後發現上情。102年9月間周明峰與當天19歲的「QQ」成立「藍天經紀公司」,只有「QQ」一人坐檯,周嫌當馬夫,兩人嫌賺錢太慢,登報應徵找到未成年「娃娃」加入。
「QQ」又找自己的未成年妹妹「小迪」過來,「小迪」原在某工廠上班不同意加入,姐姐遊說工廠能賺幾個錢,這個賺比較快。周某在一旁還拿起菸灰缸,作勢要毆打「小迪」的男友,「小迪」在半推半就下同意加入。
「QQ」與「小迪」的父母早年就離婚,都是祖母照顧長大。
他們一開始都只做「金的」單純陪酒,每節700元,但收入不佳。後來鼓吹轉進「基本」可摸胸、身體,再進一步是「半保」幫客人打手槍及口交,最後是「保加」就是性交易,3節要3700元。目前藍天因周與「QQ」吵架分手,經營1個多月即停止。
周某否認犯行,都推給「QQ」,而「QQ」警訊時坦承犯行,檢察官偵訊時屢傳不到,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