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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PO文怨主管「腦袋是有洞膩」 留言的、回文的均不起訴

男子在臉書上貼文抱怨主管,被主管提告後獲不起訴處分。(法新社)

男子在臉書上貼文抱怨主管,被主管提告後獲不起訴處分。(法新社)

2015/03/20 20:2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翁姓男子在自己的臉書,PO文抱怨主管「真搞不懂公司請你來幹嘛?整天搞不清楚狀況」、「孔鏘一個」,蔣姓女同事回文「他就腦袋有問題」,3個月之後文章被許姓主管發現,翁、蔣兩人都被控告涉嫌妨害名譽,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文字雖有貶抑之意,但翁、蔣兩人均未指名道姓,偵結不起訴。

26歲翁男在桃園市一間電子公司任職,去年1月21日他在自己臉書PO文,蔣女看了立刻回應附和,沒想到3個月後兩人都被許姓主管提告,許姓主管認定,兩人的文字就是在罵他。

檢察官認為,翁男、蔣女的文字雖有貶抑,看似抱怨主管但未明確指名道姓,翁男的公司主管還有其他人,難以指涉就是點名許男,且許男在3個月後才發現,並非透過公司其他人告知,顯見翁男的文字上不足以讓人得知「說的是誰」,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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