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前踢傷法輪功成員 愛國同心會成員判刑
2015/03/12 1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華愛國同心會成員蕭勤,去年5月在台北市信義區101大樓前廣場前持中國五星旗阻擋法輪功成員顧其忠拍攝,雙方起口角爭執,蕭男竟趁警方人員勸導之際,趁隙以「踢正步」姿勢,抬起右腳踢傷顧男右大腿,高等法院今依傷害罪判蕭勤55天拘役,得易科5萬5千元罰金定讞。
101大樓前,頻傳有法輪功成員被打傷,引起台北市政府關切,要求信義分局嚴正執法,曾嗆「換十個信義分局長都不夠」的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此案審理時曾證稱,她當時在場,蕭男只有用腳「貼」到她的腳,勾到她的右腳腳踝,顧男說蕭男踢到他的大腿完全不可能,是「栽贓」,但她也承認,當時她拿著攝影機拍顧男的臉部,沒有往下看,高院認為張女證詞不可信。
高院綜合兩名員警證稱目睹蕭男抬腿踢顧男,並勘驗錄影光碟認定證詞吻合,今判蕭男傷害罪55天拘役,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