姪女慘遭姑姑剝削 拉客一次僅拿30元
簡女幫姑姑的應召站拉客,一次卻只能拿到30元,慘遭剝削。示意照,圖與新聞無關。(路透)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一名年約五十歲的陳姓女子2010年在基隆市開設應召站,旗下擁有四名小姐,其中一名竟然是自己的簡姓姪女,簡女賣淫兼拉客,賣身一次可獲得交易金額的六成,但拉客一次卻只能拿到30元,遭姑媽陳女剝削,簡女已於2013年遭判刑一個月確定,基隆地方法院今日則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陳女判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女開設的應召站內,除了有20歲的歲的簡女,還有綽號「寶寶」、「糖糖」、「小不點」等三位年紀20來歲的小姐,平時四人輪流接客,但簡女還身兼「顧口」(拉客)之職。
2010年簡女拉客時,遇到喬裝買春客的員警,整個應召站才被破獲,簡女供稱自己亦有賣淫,但後因懷孕,才把拉客的工作交給趙姓男友處理,而後因故流產,又重操舊業。
警方分別將四名賣淫女子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而簡女因媒介色情,因此102年被依妨害風戶罪判刑一個月,至於陳女始終失口否認,纏訟多年,今日法官仍認定她是實際負責人,依妨害風化判刑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