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股市名人游准銀將3度入監 東檢啟動防逃機制

2015/03/09 16:49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昔日股市名人「阿不拉」游淮銀掏空台東中小企銀案,台東地檢署93年初分案偵辦,分別依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起訴,求處7年有期徒刑,其中背信罪和違反證券交易法已服刑完畢,至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去年10月底判刑6年6月定讞,另因游另涉富邦倉儲背信案判刑5年,花蓮高分院因而判處游連同已執行3罪應執行14年6個月徒刑,游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游將3度入監,東檢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書指出,游淮銀是在84年入主台東中小企銀,擔任董事長期間,被控涉嫌指示前東企常務監察人劉育汝與親友等11人,利用個人與親友帳戶陸續超貸、掏空東企資金約20多億元,其中數億元流入游設立的富隆集團,中央存保公司在台東企銀發生擠兌後予以接管,清查財務發現游涉嫌背信及掏空東企,92年向台東地檢署舉發。

東檢蒐證後於93年初分案偵辦,歷經1年多的清查,分別以背信和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向台東地方法院求處7年有期徒刑。背信罪部分被判2年定讞,入監服刑,98年10月假釋;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2年,以合併執行完畢。至於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去年10底判刑6年6個月定讞,因游淮銀另涉富邦倉儲背信案判刑5年,花蓮高分院因而判處游應連同已執行3罪,合併執行14年6個月,游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游將3度入監,東檢嚴陣以待。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怡如表示,游已執行4年3月徒刑,殘刑尚餘10年3月,已啟動防逃機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