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同票抽籤 對手喊不公被駁回
2015/03/06 14:2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本屆彰化縣二水鄉文化村長選舉,候選人陳建宏與陳陽皆獲得354票,最後抽籤決定,由陳建宏勝出,但陳陽不滿此結果,以抽籤過程不公,向彰化地院提出選舉無效訴,但法院認為,整個抽籤過程公正、公開、公平,今天駁回陳陽提出的民事訴訟。
陳陽表示,對手陳建宏因擔任村長,與選務人員熟識,在抽籤前,他看到陳建宏與選務人員竊竊私語,之後約6秒鐘,選務人員再把籤支放入籤箱,且放入後未有任何搖動,陳建宏很可能知悉當選的籤支位於籤何處。
但縣選委會表示,抽籤過程由鄉長主持,選監人員也在場,田中警分局作全程錄影,號次由公所作事前封,當場經兩造雙方審閱無誤後,同時丟入籤箱內,原告的說法純屬臆測,於法無據。
法官表示,經勘驗抽籤光碟,並無原告所說,陳建宏與選務人員竊竊私語之情事,而抽籤先抽順序籤,再抽當選籤,一切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未搖籤箱,並不能據以認定抽籤就有瑕疪,況且原告在當時也未提出異議,因此駁回原告所提的選舉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