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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男疑妻不貞 法官為他機會教育

    男子認為懷孕天數與行房時間不同,懷疑不是他的「種」,法官對男子進行機會教育,表示懷孕計算日數與實際受孕時刻未必準確。(情境照)

    男子認為懷孕天數與行房時間不同,懷疑不是他的「種」,法官對男子進行機會教育,表示懷孕計算日數與實際受孕時刻未必準確。(情境照)

    2015/03/02 08: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對夫妻因感情失和分居僅週末相處,妻子懷孕後男子卻認為懷孕天數與行房時間不同,懷疑不是他的「種」,但在妻子驗孩子DNA後還她清白。丈夫事後雖道歉,但妻子仍向法官訴請離婚、二審判准。

    妻子表示因為過去懷長女時,2人因購屋與裝潢問題時常爭論,所以為安胎而分居。而在順利生產後,2人感情未見融洽,故妻子仍住在自己妹妹家中,週末才回家與丈夫相處。

    《聯合報》報導,丈夫表示他是因為醫師開的診斷證明懷孕週數和2人發生性行為時間不符,才會懷疑胎兒不是他的種而提訴,事後已反省向妻子道歉。

    二審法官對男子機會教育,一般而言,婦產科醫師計算懷孕月數與週數,常從最後一次月經開始第一天開始算,會比實際受孕日數多2週,而且個人體質與排卵時間還有差異,無法十分精確。

    一審法官認為這段婚姻僅是價值觀上的不合,但考量還有回復機會,不准二人離婚。但二審法官則認為,妻子懷孕卻被丈夫懷疑,心情難以接受,雖然丈夫道歉,但仍難以平撫心中之痛。妻子表示,丈夫在這段過程中,除了寄存證信函到她任職的學校外,還控告她妨害家庭,而她懷孕時需醫院、地檢署兩頭跑,更讓她身心俱疲。

    二審法官因此判准,將2名年幼女兒的扶養權判給妻子,而丈夫每月則需付2萬元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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