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墜機責任 律師投書要復興航空踹共
復興航空班機失事墜基隆河,4名律師特地投書媒體,提出4點質疑,希望復興能釐清大眾疑慮。(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復興航空本月初一架從台北飛往金門的班機失事墜毀基隆河,造成乘客傷亡,連同去年的澎湖空難,復興半年內摔了2架飛機,讓復興的管理制度、人力控管問題浮上檯面,外界紛紛要求復興出面說明,給大眾交代,對此,4名律師特地投書媒體,提出4點質疑,希望復興能釐清大眾疑慮。
律師呂榮海、林合民、莊國明、魏憶龍共同投書《中國時報》,指出若沒有按照SOP處理,導致飛機失事,在法律上會涉及到關於「重大過失」的認定,因此復興應向外界說明,公司對失事的ATR72-600飛機資料了解是否充足,並提供足夠的訓練給機師?復興對此應提出機師接受訓練的詳細記錄。
4名律師還提到,復興應說明失事航班組機員前1個月的工作時數紀錄,釐清機組員是否因過於疲勞才導致事故的疑慮;且據現有資料顯示,機師並未按照國際慣例SOP進行程序確認,因此復興需提供平日對組員訓練紀錄的完整資料,證明他們有達到善盡訓練機組人員的責任。
此外,由於此機型在失事前,已有4次維修引擎的紀錄,4名律師質疑復興高層是否早已知悉,若高層人員已預見飛機有出問題的可能性,卻仍要求機師執行任務,那麼復興航空對失事結果就會涉及「重大過失」,或是「未必故意」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