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民發信指控里長做不好 挨告妨害名譽
2015/02/09 17:59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陳女是台北市文山區某里里民,去年九合一大選前夕,請朋友葉男在該里挨家挨戶發送信函,信件指稱現任里長在去年6月風災期間,對於里上淹水問題處置不當,責任歸屬與北市府互踢皮球,沒有擔當肩膀,現任里長認為陳女是競爭對手的人馬,不滿提告陳女、葉男涉違反選罷法、妨害名譽等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陳女的確是風災受災戶,在與里長溝通互動過程中,不滿里長對受災戶的處置,而提出意見看法,並署名負責,認為里長的表現作為屬可受公評之事,不符妨害名譽構成要件,今予陳女、葉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