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天烏龍報導 洪案陳毅勳獲判賠20萬

    中天烏龍報導,陳毅勳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中天應賠20萬元,並於4大報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中天烏龍報導,陳毅勳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中天應賠20萬元,並於4大報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5/02/09 14:07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去年3月8日中天新聞以「獨家訪陳毅勳!忿忿不平罵『搞什麼東西』」為標,報導涉入洪仲丘案的士官陳毅勳接受電話專訪時,嗆聲「搞什麼東西,都不用睡了!」後來證實電話那頭是陳毅勳的朋友,非本人,陳毅勳因而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中天應賠20萬元,並於4大報登報道歉。

    該則報導指稱「中天新聞獨家訪問陳毅勳,聽的出陳毅勳仍舊很衝動。宛如當時凌虐洪仲丘,不給喝水的狠勁。」事後中天於官網PO文,坦承「經查證說這句話者是陳毅勳的友人,並非陳毅勳本人」,表達歉意。

    陳毅勳委任律師開庭表示,電訪時記者一開口就稱陳毅勳的朋友「小Q」,明顯早已知道並非陳毅勳本人,卻仍製作該則報導,讓陳毅勳無法接受。

    法官認為,記者透過管道拿到電話號碼,採訪時卻未確認受訪者身分,未盡查證義務,顯然有過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