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皮帶刀殺死勸架學長 二審仍輕判
孟男在法庭上哭紅了雙眼,向一旁的吳男父母說,知道自己做錯了。(資料照,記者徐聖倫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東南科技大學大一學生孟繁,前年在校園內與人不慎擦撞後推擠互毆,孟男抽出皮帶刀卻殺死勸架的學長吳旻鑫,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高等法院今宣判,考量孟男犯後認錯,孟家和死者父母達成450萬的和解,仍維持一審刑度,依傷害致死罪判孟男8年4月徒刑、傷害罪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死者吳旻鑫就讀大一的弟弟到庭聆判,對於判決罪名仍認定是傷害致死罪、刑度是否能接受與是否上訴等問題,他說,仍要和家人、律師商量,但他不滿表示,「哥哥勸個架,就被殺害,誰能接受?」並激動說「我並無醫學專業常識,但是拿刀往別人的腹部捅下去,就不是殺人,那是什麼?」
這起校園命案,發生在前年11月7日下午1時,孟男在校園內與學長吳憲華不慎擦撞,他先嗆聲「看三小」,還拍掉吳的帽子,進而引發互毆;孟在混亂中抽出皮帶刀刺殺吳憲華,並將前來勸架的吳旻鑫殺死,檢方偵結後,將孟男依殺人罪起訴。
高院審理時,孟男在法庭上哭紅了雙眼,向一旁的吳男父母說,知道自己做錯了,也造成2個家庭的傷痛,他不知道該怎麼彌補,但可以做的一定會做,辯護律師指稱,孟是不擅與人溝通的宅男,因年輕氣盛闖禍,沒有任何殺人意圖,請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