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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變上法庭 華南金少東林知延:緣盡則散

華南金控少東林知延,被妻子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今開庭後說:「緣至而聚,緣盡則散」。(記者張文川攝)

華南金控少東林知延,被妻子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今開庭後說:「緣至而聚,緣盡則散」。(記者張文川攝)

2015/02/03 11:3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董事林知延,因懷疑妻子、新光金控公主吳欣盈在外有不正常交往,僱徵信業者跟監並在吳欣盈車上裝GPS追蹤器,吳欣盈發現控告老公、律師劉宗欣和2名徵信業者妨害秘密,台北地院今再次開庭,庭訊後,林知延有備而來受訪,但只吐露16字箴言,他說,人與人之間,「緣至而聚,緣盡則散,心懷感恩,誠心祝福」,語畢即快閃離開法院。

46歲的林知延4年前與現年37歲的新光公主吳欣盈舉辦世紀婚禮,但豪門聯姻2年就傳婚變,林知延訴請離婚,北院家事法庭審理中;吳欣盈發現遭丈夫跟監,狀告丈夫妨害秘密,北檢偵查起訴;吳欣盈去年底另控劉宗欣侵權,民事求償6000萬元。

法庭內,林知延向法官說很有意願和解,目前有透過一位長輩在溝通,仍有機會和解 ,他希望與妻子的所有官司能一次全部和解;但吳欣盈的委任律師黃訓章當庭吐槽:「吳欣盈目前沒有和解意願」。

林知延庭訊時說,他看過一些妻子的照片與對話,覺得妻子在外有不正常交往,律師劉宗欣建議他蒐證、裝GPS,且說合法也有需要,他沒有意見,但劉去委託徵信社一事,他確實知情,劉事後也有轉交給他一些蒐證的照片和硬碟。

林的辯護律師主張,吳欣盈被拍照的地點是在餐廳內、店內、計程車內,應屬公開活動,不符「非公開活動」的妨害秘密要件;而GPS的行車位置資訊,只有紀錄位置,不是「活動」,位置無法遮蔽,因此也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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