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弊案檢求重刑 葉世文61年、趙藤雄9年
北院審理合宜宅弊案,今天進行最終辯論庭,葉世文(前)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今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論告時,引用康熙政要「別項人犯,尚可寬,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具體建議法官對營建署前署長、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求處重刑,建議各判3個15年、1個12年、1個4年,合計61年(有期徒刑上限30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遠雄集團創辦人所涉3件行賄罪,各求處3年、共9年,併科行賄罪最高罰金50萬元。
遠雄退休副總也是3項行賄罪,各求處2年6月,併罰50萬元;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被列為葉藉勢藉端勒索興富發建設的共犯,遭求刑12年6月;白手套、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因轉為污點證人,檢方請法官予以免刑或從輕減輕其刑。
合宜宅弊案今辯論終結,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被檢方求刑12年半。(記者張文川攝)
合宜宅弊案今辯論終結,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左)獲檢方求處免刑或減刑。(記者張文川攝)
北院審理合宜宅弊案,今天進行最終辯論庭,趙藤雄庭後步出法院。(記者陳志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