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出10萬 打癱債主父判6年半
2015/01/27 14: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嘉義男子游儀吉酒後不滿遭債主蘇姓男子聲請查封土地,馬路上遇到蘇父時,請求延期還債被拒,竟持鐵棒將蘇父打成左半身癱瘓,最高法院依重傷害罪將游判刑6年半確定。
判決指出,45歲水電工游儀吉102年8月11日下午3點開車行經嘉義市區,蘇姓債主的父親剛好也開車經過,游請求蘇父展延還款期限被拒,兩人發生言語衝突,游將蘇父拖出車子,拿出車內鐵棒猛敲蘇父頭部兩下,導致蘇父左側肢體癱瘓、頭顱骨折,送醫後,意識仍時常混亂。
台南高分院認為,游儀吉大白天公然在馬路上行兇,將被害人打成重傷,犯後未獲被害人家屬諒解,惡性重大,考量他自首犯行還主動將被害人送醫,判刑6年6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