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弊案 胡曉菁等3人將在看守所過年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獄政弊案,王令麟特助胡曉菁(見圖)等3人抗告案均駁回確定,至少羈押3個月,須在看守所過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獄政弊案,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王令麟特助胡曉菁及前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3人被起訴後仍續押,胡等3人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認定胡等3人涉犯行、受賄重罪嫌疑重大、有勾串、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今晚將3人抗告案均駁回確定,至少羈押3個月,須在看守所過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獄政賄賂案,本月12日認定前東森國際集團前董事長王令麟等受刑人行賄前台北監獄前典獄長蘇清俊等獄政首長、官員,藉此享有在監獄內辦公、批公文等特權,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一口氣起訴23人。
台北地院12日當天召開接押庭,裁定續押蘇清俊、胡曉菁及趙崇智3人,至於台北監獄主任管理員周秉榮等3人,均獲交保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