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自訴江宜樺殺人案 被駁回確定
太陽花學運期間,到行政院抗議卻遭毆打的牙醫師王心愷(右)等人,自訴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案,一、二審皆認定只受理最先提告的第一案,將王心愷等人後續提出的第二、三案認定是「同一案」而不受理,王等人上訴後,最高法院支持一、二審見解,下午駁回上訴、裁定不受理。(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期間,到行政院抗議卻遭毆打的牙醫師王心愷等人,自訴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案,一、二審皆認定只受理最先提告的第一案,將王心愷等人後續提出的第二、三案認定是「同一案」而不受理,王等人上訴後,最高法院支持一、二審見解,下午駁回上訴、裁定不受理。
去年太陽花學運期間,324凌晨在行政院聚集抗議的牙醫師王心愷,遭警棍重擊頭部昏迷倒地並發生抽搐現象,另名遭員警棍打、腳踢的76歲周老先生,被毆至腹腔血腫,王、周等人去年4月間以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前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為被告,提起殺人未遂案自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