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星巴克隨行卡消費 婦人吃上官司
婦人持星巴克隨行卡至星巴克買咖啡,但因隨行卡為記名卡,被發現非持卡人。(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一名40多歲的卓姓女子,在台北車站撿到他人遺失的星巴克隨行卡占為己有,後拿至星巴克消費,店員發現卡片遭盜用,隨即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侵占等罪起訴卓女。
去年8月,一名婦人在台北車站買車票時,遺失了一只透明塑膠袋,內裝有提款卡、星巴克隨行卡等,卓女撿到後並未拿至失物中心,反占為己有,但因提款卡需密碼,卓女嫌麻煩因此丟棄,僅保留星巴克隨行卡。
之後,卓女持星巴克隨行卡至星巴克消費買咖啡,但因隨行卡為記名卡,店員發現卡片主人非卓女,於是報警處理。
檢察官開庭時,卓女坦承犯行,檢方依詐欺、侵占罪將她起訴。據悉,卓女沒有工作,日前已因另件竊盜案入監服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