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成癱瘓、兩眼失明 派遣工獲判賠1612萬
一名派遣工在參與中華工程公司承包國防部的台北市新和新村(見圖)新建工程時受傷,獲法院判賠1612萬元。(圖擷自中工官網)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華工程公司雇用陳姓派遣工在一處工地搬運垃圾時,臨時搭建的運送平台突然崩塌,陳男摔成四肢癱瘓、雙眼失明,對中華工程提告求償2019萬元。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中華工程沒有裝設防墜安全網、未提供安全教育訓練,認定有疏失,今判中工應賠償陳男1612萬多元。仍可上訴。
56歲的陳姓派遣工5年前,透過中勤公司安排,到中華工程公司承包國防部的台北市新和新村新建工程擔任臨時工。
案發當天,陳男在新和新村興建工地D棟清運垃圾,他站在尚未裝設電梯的1樓電梯井,靠2根鐵條架放木板充當的吊料平台運送沉重的滿裝垃圾袋時,平台突然崩塌,瞬間摔落堆滿鋼筋、木條、污水與泥沙的地下1樓電梯機坑,送醫急救後,仍因脊椎受傷而四肢癱瘓,加上雙眼失明,終身喪失工作能力。
陳男指控,中華工程在吊料平台未設置安全網,也未提供安全索供他使用,已違反勞工安全法規,應負擔疏失責任,求償2019萬多元。
中華工程抗辯,透過人力派遣公司雇用派遣工,雙方沒有僱傭關係,不需負擔保護義務,該公司有準備安全索,陳男也簽署進入工地紀律切結書,卻沒有配戴安全索,又在平台上拋擲垃圾,自陷危險當中,中工無須賠償。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派遣工與要派公司間雖無勞動契約,但受要派公司實際指揮監督,要派公司對派遣工仍負保護責任,且中華工程未依規定裝設安全網,陳男同事也指稱工地主任沒提供安全教育訓練,已違反勞工安全法、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等規定,今判決扣除陳男已領取中勤公司支付的薪資補償和勞保職災給付等費用外,中工應賠償陳男包括200萬精神慰撫金、29年餘命的看護費用1260萬、勞動力損失等款項共1612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