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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醉員工載至汽車旅館 老闆稱「只是借廁所」

    餐廳老闆被店內女員工指控,灌醉撿屍至汽車旅館意圖不軌,但老闆卻說是去借廁所讓女員工嘔吐,整件事只是「誤會一場!」。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餐廳老闆被店內女員工指控,灌醉撿屍至汽車旅館意圖不軌,但老闆卻說是去借廁所讓女員工嘔吐,整件事只是「誤會一場!」。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5/01/13 08: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某知名餐廳老闆劉姓老闆被店內女員工指控,灌醉撿屍至汽車旅館意圖不軌,但老闆卻說去借廁所,整件事只是「誤會一場!」

    蘋果日報報導,受害女員工長相甜美,她向警方表示,上月初和KTV與同事、友人唱歌到凌晨,不過她被老闆灌了許多酒,原本說要搭車回家,老闆說要去吃宵夜,可和他一起搭計程車,順道載她,但她醒來卻在汽車旅館。

    報導指出,女員工說劉男強拉她進房,但她因想嘔吐而衝進廁所,趁機打電話求救,後來她出廁所後,怒斥對方「怎麼帶我到這裡!」劉男才讓她離開。

    劉男向《蘋果》澄清,當天女店員酒醉,他怕她危險才問她要不要一起搭車,但女店員在車上嚷著要吐,計程車司機她擔心吐在車上,建議可去汽車旅館,他才會帶女員工前往,他強調「會找司機來作證。」

    報導引述律師林富貴的說法,若法院認定劉男構成妨害自由,依《刑法》強制罪最重可處3年、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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