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妹遭學長性侵 法院判4年
2015/01/12 14:3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李姓房仲見女同事小珊(化名)剛入社會年輕可欺,積極追求後,上班才10天的小珊多次被李某帶往摩鐵等處嘿咻,101年底,李某酒後趁公司只剩他和小珊,硬扯小珊頭髮和衣服,把小珊從1樓拉到二樓性侵,害小珊下體3處受傷,傷口長達1公分,小珊憤而割腕自殺,最高法院重判李某4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單親家庭出身的小珊想買房子,為省下房仲費用,101年9月直接到高雄市前鎮區一家房仲公司上班,想邊上班邊挑選自己想要的房子,公司派李姓專員帶她熟悉業務,小珊因此對李有好感,李多次假藉同事聚餐、喝酒名義,邀小珊外出,聚會結束後,邀她上摩鐵等處發生關係。
101年10月間,公司打烊後,同事均已下班,李酒後想在辦公室和小珊嘿咻遭拒,竟猛扯小珊頭髮及衣服,一路從1樓辦公室拉到2樓房間,強壓小珊身上性侵,害小珊會陰部位3處受傷,李得逞後呼呼大睡,小珊哭著下樓,拿桌上剪刀割左手腕自殘,公司同事打電話回公司發現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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