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起糾紛 逆子竟棒打雙親
高雄市某張姓里長睡夢中聽到妻子慘叫聲驚醒,竟發現妻子因停車糾紛遭長子毆打成傷,急著拿棍棒制止,卻也遭奪棍揮傷。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謝鳳秋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高雄市某張姓里長睡夢中聽到妻子慘叫聲驚醒,竟發現妻子因停車糾紛遭長子毆打成傷,急著拿棍棒制止,卻也遭奪棍揮傷,夫妻倆為此怒告長子家暴,高雄高分院依家暴之傷害罪判長子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長子否認動粗並提出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他僅因細故就對父母暴力相向,犯後否認犯行,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102年1月23日晚上9點多,張姓里長的長子不滿弟弟將車停在他家門口,數度要求弟弟移車未果,反倒先與母親起口角,母親一時氣不過,拿棍棒砸破他的轎車後車窗,張姓里長聞聲趕來,兩老與長子爆發激烈肢體衝突。
衝突當下,長子報案求助警方勸導其母親,員警到場後,張姓里長隨即當眾脫掉外褲,指著左大腿瘀傷要求員警拍照存證,張姓里長原顧及身分敏感,想息事寧人,但隔天愈想愈氣,帶著妻子到醫院驗傷,在社工協助下對長子提告家暴。
里長夫婦指控,長子僅因停車糾紛,竟以左手抓母親頭髮、右手數度揮拳毆打母親頭部,母親跌倒後還抓頭髮拖行,導致母親脖子抓傷、右大腿大面積瘀傷,此外,還奪下父親手中棍棒,拉扯過程中造成父親腿部瘀傷。
長子否認對父母動粗,反駁母親先持棍棒砸破他的轎車後車窗,他才推開母親,之後父親趕來又撿起棍棒打他,為阻擋攻擊才與父親拉扯,辯稱父母隔天傍晚才去驗傷,傷勢並非案發當晚所造成。
合議庭傳喚在場勸架的張姓里長家人,張男二媳婦證稱,當晚婆婆出手拍車,遭大伯拉扯頭髮毆打頭部,她衝上前擋在兩人中間,但大伯仍持續推擠,才害婆婆跌坐在地,之後大伯又與公公發生肢體衝突。
合議庭認為,被告僅因細故就對父母暴力相向,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悟之心,即使與父母發生爭執,也應念及父母年事已高,思考以理性平和的態度多所包容,考量雙方為親子關係,且彼此住所相鄰,認定原審法院量刑允當,駁回被告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