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約炮廁所性交 相隔1年挨告性侵
2015/01/08 14:52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市20歲黃男前年約炮網友在學校殘障廁所發生性關係,事隔1年卻遭女方挨告性侵,並抱著1名女嬰要黃男帶小孩認祖歸宗;黃男開庭時承認有性交,但堅稱雙方合意,且親子鑑定報告他與女嬰DNA並不相符,女方父親才坦承「只是要確定女嬰生父身分」,黃因此獲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黃男前年透過手機通訊軟體「遇見」認識網友恩恩(化名),雙方隨後約在捷運亞東醫院站碰面,並驅車前往亞東技術學院殘障廁所發生關係,此後雙方再無聯絡;但黃男事隔1年卻挨告性侵。
黃男出庭時還被恩恩指控,性侵之後生下1名女嬰,要他帶回認祖歸宗,但
並不相符,女方父親才坦承「只是要確定女嬰生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