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前員工遭販毒集團吸收運毒 判刑18年
2015/01/03 14:2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協助販毒集團躲避海關抽驗包裹的前DHL國際快遞駐桃園機場員工李樹青(39歲),與代收一級毒品海洛因貨物的郭宇清(29歲),因違反毒品管制條例,分別遭判刑18年與5年2個月,李、郭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李樹青被販毒集團成員林啟銘(綽號老K,目前通緝中)色誘吸收,當起販毒集團「門神」,接受集團招待喝花酒出國嫖妓,成功運毒再給予90至100萬元優渥酬勞,負責緊盯警方有無鎖定郵包緝毒,再從越南河內快遞高純度毒品來台,為了護航毒梟,他還刻意與人調班,配合貨物送抵時間,集團還放話:「只要李某爽,多少錢都花!」。
而郭宇清則是林啟銘的前同事,受委託代收毒品海洛因,再通知嫌犯詹益佳、楊宗達開貨車去接貨,成功取貨後便予以20萬元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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