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20元多拿100多元早餐 判拘役10天
2014/12/23 14:1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萬姓男子到早餐店付20元買早點,卻多拿了100多元的煎餃、鍋貼和小籠包等,店老闆發現萬男藏在口袋裡,於是報警處理,被依竊盜罪送辦,萬男辯稱是錢不夠,打算回家取款補足,但法官不採信,處萬男拘役10天,若易科罰金,這頓早餐的代價是1萬元。
萬姓男子今年10月3日早上到屏東市一家早餐店買早點,萬男結帳時只付了一個甜麵包和1粒韭菜煎包的20元,口袋卻塞得鼓鼓的,店老闆發現後報警處理,原來萬男口袋內還塞進了鍋貼6 個、煎餃10粒、三明治1 個、煎包1 粒及小籠包1 粒,價值116元,警方訊後依竊盜罪送辦。
法院審理時,萬男辯稱當天現金帶的不夠,多拿了一些早餐,打算回家取款後再返回早餐店結清。
法官認為一般人購物,若身上現金不足,應該會把物品先擺在櫃台,等到現金補足時,才會把東西帶走,萬男只付了一個麵包和煎包的錢,卻在口袋裡塞進數倍價錢的鍋貼、煎餃等早點,竊盜犯意明顯,但犯後言詞狡飾,態度不佳,故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