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邀老外「學中文」 嘿咻後台女告性侵
女子宣稱,她進到老外家中,喝了幾杯酒就不醒人事,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便猜測兩人有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用手機APP認識老外Froehlich,多次邀約對方「學中文」,但都未成行,今年5月1日,女子再度邀請老外回家,卻被以「有喝酒,今天不適合」為由婉拒,女子仍堅持「先討論課程就好」,兩人進到老外家中,三杯黃湯下肚後,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子提告乘機性交,還稱「如果答應交往,就不告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將老外不起訴。
偵訊時,老外喊冤表示,當天他和朋友喝了啤酒,有些微醺,收到女子訊息後,有要求改期,但女子仍堅持當天一定要見面,兩人相約在台北市南港展覽館,聊了幾句後,女子又以要看學習資料為由,進到他家中,兩人看了1小時的書後,就開始喝酒聊天,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床單沾到血,事後女子感到不好意思,還傳訊息道歉「Sorry for your bed」。
女子則稱,她進到老外家中,因為體質關係,喝了幾杯酒就不醒人事,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便猜測兩人有發生性關係,之所以會提告,是因為他喜歡這名老外,但對方卻不把發生關係當成很重要的事情,如果老外答應交往,她就不告了。
檢方認為,若女子感覺被性侵害,沒有必要因床鋪弄髒,向老外致歉,且女子對對方有好感,也無法排除自願發生性行為的可能,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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