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車間榨油被視為工廠 業者到彰縣府抗議
彰化縣油車間業者被視為工廠,今天到彰縣府抗議。(記者吳為恭攝)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彰化縣數十多家俗稱「油車間」的小型榨食用油業者,今天到縣府抗議陳情,他們表示,縣府要求他們比照食品廠,辦理工廠登記,但他們只是幫農民榨油的農產品生產者,大多經營幾十年了,哪能用食品工廠的規範去規定他們,他們已變成了食用油問題的「替死鬼」。
今天上午,這些彰化縣的業者由縣議員江熊一楓、賴清美及縣議員當選人許書維陪同,到縣府大門前高舉「請救救我們、給我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高喊「我們不是替死鬼」,要求縣府不要對夕陽產業追殺。
彰化縣食油公會理事長陳庭芳說,縣府多個局處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等組成聯合稽查大隊,到全縣油車間稽查,要求他們必須取得工廠登記,否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仍不遵行,可連續處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至停工為止。
北彰化唯一的油車間業者孫承平表示,他們三代榨油,至今已60多年,農民把生產的花生及芝麻交給他們榨成油,他們也是農產品生產者,把他們歸類為工廠,真是莫名其妙。
業者楊霈晴說,他們不是全年生產,要視花生及芝麻的產季而定,大約一年才榨油4個月,賺取微薄的工錢,很多業者都是老阿公、阿嬤守著祖業,縣府卻對他們開刀,太誇張了。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表示,為了讓業者取得合法工廠登記,經濟部已頒定「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業者可先向建設處登記補辦登記,若符合環保、消防、水利及水土保持等法律規定,在民國109年6月前可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