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再查獲2起賄選 1里長候選人被羈押
2014/11/25 10:56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查賄,續查出兩起現金賄選案。昨日搜索仁德區一名市議員候選人住處,並且將候選人的王姓樁腳以5萬元交保候傳。另大內區一名里長候選人也涉嫌以現金賄選人,檢方訊後將候選人夫妻聲請羈押,今日凌晨裁定里長候選人准押,妻子則以20萬元交保候傳。總計目前偵辦中的賄選案有13件,有一名為議員候選人,一名為里長候選人,以及兩名樁腳遭收押。
南檢檢察官林朝文接獲線報指稱,仁德區一名市議員於9月初開始,就以每票1000元現金代價,向選民賄選,昨日率同檢警,前往候選人的王姓樁腳住處搜索,並傳喚選民接受偵訊,檢察官訊問後,部分選民坦承收賄,並繳回賄款5000元,訊後認為王姓樁腳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
令檢察官許華偉得知,大內區某里長候選人在11月初,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賄選,昨日發動搜索,扣得疑似選民行動電話名冊一本,並同步傳喚選民10餘人到案說明。
訊後部分選民坦承收賄,並繳回現金賄款1萬元,檢察官以王姓候選人夫妻涉嫌重大,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里長候選人收押禁見,候選人妻子則以20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