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A軍用品 女士官長等3人被判刑
2014/11/18 10:3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陸軍士官長連長林瓊宜涉嫌竊取陸官鋼筷等軍用物品後,唯恐東窗事發,請士官李佩蓁、林妏珊等2人幫忙開車載往美濃住家藏匿,案經高雄地院審結宣判,依陸海空軍竊盜或贓物罪,判處林瓊宜徒刑6月,李女和林妏珊各處拘役30天和55天,兩人緩刑2年,全部可易科罰金。
檢方指出,去年6月17日至7月3日止,陸軍專科學校學生營士官長連長林瓊宜(39歲、已退休),涉嫌破壞陸官第203棟大樓庫房門鎖,竊取鋼筷等軍用物品,搬回寢室藏放,共價值2萬5000多元。
7月3日上午,陸官學指部經理士發現庫房遭竊,通知保防官派員到場調查,林女唯恐事跡敗露,請中士李佩蓁、下士林妏珊幫忙,將鋼筷等軍品,載往高雄市美濃區林妏珊住處藏匿。
隔天下午,李女自覺違法,主動向連輔導長報告後,並前往該處起出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