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無法證明「賭債非債」 仍判還錢

    2014/11/12 21:00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市吳姓男子向李友借500萬元,設定房屋抵押,後因他無力償還,房子遭李向法院聲請拍賣;豈料,吳男突向法院債務人異議之訴,認為自己長期向李簽賭六合彩,其中180萬元是賭債,根據過去判例「賭債非債」,他應不須償還,但法院認為他無法證明李男就是組頭,判吳敗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主張「借錢都是整數」,但李男匯予他的多筆款項,甚至都到個位數字,因此主張這些簽六合彩所得,足可證明李就是組頭;吳也認為根據過去「賭債非債」的判決結果,理當不需償還。但法官認定無法因此證明吳欠下的就是賭債,判決他仍須償還全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