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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被丟在荒郊野外 少女被「破處」

2014/11/11 13:17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13歲少女和友人一起外出遊玩,由林姓男子所駕車將她載回家,林男竟將少女載到一處偏遠的公園,要求她脫下衣服,少女惟恐被丟在荒郊野外而不敢反抗,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4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被害少女在去年5月間和3名友人在夜間出遊,搭乘林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到南投一帶,後來林男分別載2人回家,最後只剩他和被害人同車。

林男見有機可趁,就將車輛開南投草屯的虎山公園,還要求少女脫掉身上衣物。

少女不肯脫衣,林男威脅要將她「丟包」,讓她在半夜時分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地,少女感到相當害怕,只好將衣物脫去,並遭林男性侵得逞。

事後少女將此事告訴當時一同出遊的「閨密」,並哭訴自己被林男「破處」,沒想到對方要她不要張揚,以免再度被性侵,讓因而未即時報警,直到半個月之後才向學校老師提及此事。

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林男起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4月,林男不服提起上訴,否認曾經性侵被害人,但法官認為少女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因而駁回上訴,仍然判處林男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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